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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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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户商城:
    太和电子城
  • 被投诉商户:
    4楼联想Thinkpad专卖
  • 投诉类型:
    服务态度
  • 购买产品:
    联想小新15 鼠标 鼠标垫 包
  • 购买日期:
    2020.3.19
  • 相关凭证:
    收据
  • 详细情况:
    过程如下: 3月19日下午两点10分左右来到石家庄太和电子城买电脑,在4楼的联想Thinkpad专卖一位推销员问我要什么电脑,我说的要惠普星15 i51035G1 Mx250 8G 1T固态 72高色域 银色,然后他说给库房打个电话,之后告诉我说512G的有货,给我报价4693,我想了想先去货比三家,后来回来后他说不开发票的话咱们算交个朋友,加个微信支付也行,4650就可以了。然后让我填收据,说收据和发票一样,你又不报销,发票没什么用,还让先付款,说楼上库房必须看到提货单和付款后才能给货,后来用的支付宝付的款。付完款后就去说去楼上拿货,说什么疫情期间还得给机子消毒什么的,然后指给我一位另一个人,说那是我们技术人员,有什么可以问他,然后他自己就开始说了,说你那个是定制版的,参数什么的就差出来了,还得必须用它自带的应用商城下载,而且还付费什么的,百度什么的上面都下载不了,他戴着眼镜,他还说你在我这买的机子,不好用了我得实话实说啊,那个就买了个外观,然后就开始给我推销一个联想的thinkpad说什么性能比我那个好多了,然后我说那看看联想小新air15吧,然后他拿出来另一联想的电脑说是联想小新15,说联想小新15高Hz,air15就多了个指纹别的都,一还贵,你看的都是1.60的,我这个是2.60hz的,性能什么的差太多了,都是i5的处理器,我还问是mx250的吗,他说都一样,后来年轻的我相信了他,就确定了要联想小新15,他说这个贵,最后要了5000,等了好长时间,一会一个人拿着联想的包过来了,没有机子,说还得消毒,过了会拿着箱子过来了,没拆封时我说能看一下配置吗,那准备拆的人说配置都在里面,拆呢才能看到,拆了就不能退了,就开始拆了,拆完后说给我激活,激活完我说看看配置吧,就给我推荐联想小新15的那人就开始给我看,是512g的吧,处理器给我来了个a6,我说怎么不是i5的啊,他说这个好,而且虽然是2G独显,但是显示4G呢,我要是别人就直接说4G独显了。给了我一个写着电话的收据,这收据是折好的,还说有什么问题给我打电话,我因为信任,也就拿货走了,收据也没打开看,出去没多久,我翻到里边的说明书,上面写着联想小新15潮7000,发现有猫腻,就在京东一查我这个根本不是联想小新15,而是联想小新潮7000,根本不是我要的商品,而且这配置也就3699元,多花了1300块钱。我一看收据才明白他为什么故意折好,收据里写着小新15潮7000定制版,5000元。我赶紧给他留的那电话打电话,我说你给我这个在根本不是联想小新15而是潮7000,京东也就3699元,在网上一查而且a6的处理器根本比不上i5,他说我看看给你回过来,他故意挂了电话,过了会打过来说京东4799呢,怎么就3699了,然后说在太和电子城1号门见面,他出来时不戴眼镜了,戴眼镜时像个文明人,一摘了,这我也就不说什么了,他一见面就拿着京东的唯一一个贵的价格给我看,那也才4299,我说你为什么不看上面,就挑这个最贵的,我给他调回去,还强调a6,又开始找,而且价格表故意点高价在上面,我说你打电脑全称,他还是推脱,打上去后,往下翻了半天就找那个贵的说,我说这个和你跟我说的不一样,他不是联想小新15,最重要的名称潮7000不给我报,我说要换货,他说那是不可能的,你都激活了,这就是2手的,要说价格不合理还能说,还说可以去找消费,去通过法律告他什么的,我爸就在旁边,他不想麻烦,就说那就价格说一说,然后我给他看了看我微信上一个卖电脑的人,他说认识,然后又开始说你要是说认识他,我就按京东的4299,退你700块,我爸说退800,他就通过支付宝退了,我心有不甘,但是我爸不想麻烦,我也就先走了。我认为此次私下调节不满意。 经过法律咨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章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二章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 第二章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三章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第三章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第三章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以上内容经营者没有一项做到。销售人员电话18510494949 也发现商城此前此类上款有很多,但处理比不是很好。 正值315风口之际,忘商城内部给予满意解决,此类情况不会愈演愈烈。
投诉结果
重复投诉,不予受理。 2020-03-21 04: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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